用于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申报。
「代写资金申请报告书案例」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
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,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,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,根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,国家研究制定了《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。
1、补贴范围:
(一)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。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、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,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,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、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,保税仓储设施项目,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。
(二)冷链物流设施项目。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(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),公共冷库新建、改扩建、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。
(三)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。
2、相关要求
拟申报的中央管理企业项目需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。拟申报的地方项目,省级发展改革委指导项目单位编写单行材料。
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对拟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,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。重点包括:
(一)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;
(二)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;
(三)项目单位是否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;
(四)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;
(五)项目是否完成审批(核准、备案)和相关前期手续;
(六)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;
(七)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“两个责任”填报是否规范等;
3、补贴额度:
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按办法第九条核定投资的30%,不超过5000万元。